各县(市)区统计局:
现将国家统计局抽中的2008年第4季度劳动力调查、人口变动调查与群众安全感调查样本(调查小区)反馈给你们,请认真核实抽中小区各项信息,于2008年9月17日前上报市统计局社会科。
一、样本信息内容
(一)字段NDI,地级单位的名称;
(二)字段NXN,县级单位的名称;
(三)字段NXG,乡级单位的名称;
(四)字段NCUN,村级单位的名称;
(五)字段NQU,小区单位的名称;
(六)字段XGCODE,村级单位的地址码,12位数字长度;
(七)字段QCODE,调查小区编码,2位数字长度;
(八)字段SZX,市镇乡属性编码,3位数字长度,市、镇、乡村标识按国家统计局《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》(国统字[2006]60号)和《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的通知》(国统字[2006]68号)中统一规定的三位代码,具体为:111主城区、112城乡结合区、121镇中心区、122镇乡结合区、123特殊区域、210乡中心区、220村庄。
(九)字段sample2是“1”表示为群众安全感调查样本。
二、样本信息核查规则
(一)2008年划定的调查小区是样本信息核实的基础,要按照原划定地域界限范围和名称代码,对调查小区进行跟踪核实;
(二)如果调查小区的隶属关系或城乡属性有变化,则调查小区对应的地、县、乡、社区的汉字名称和地址代码或城乡属性要作相应的变化,否则不得更改原名称、代码及城乡属性;
(三)如果因调查小区拆迁等原因无法组织调查,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司统一进行样本的调整,各地不得自行调换;
(四)调查小区的人口规模发生变化,属于正常现象,原则上不进行样本调换;
(五)村级及以上单位的名称和代码要以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统计局部门统一维护的“行政区划代码库”相关内容为准,时间截止到2008年9月20日;
(六)如果行政区划名称或代码有变动,请说明变动原因。
联系人:唐琳玲 联系电话:0874-3122481
二○○八年九月五日
附件: 国家统计局抽中的各县(市)区样本名单